关于高平市旭照小区西山1巷10号 不动产登记事项的公告(三十八)关于高平市旭照小区西山1巷10号
不动产登记事项的公告
任香兰于2019年9月23日向我中心申请位于高平市旭照小区西山1巷10号(房屋所有权证号:房屋所有权证字第004193号)的不动产转移登记(继承),本登记机构根据当事人提供的有关继承证明材料,经初步审核,确定被继承人张宏喜所占的上述不动产份额由任香兰一人继承,根据《不动产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及《不动产登记操作规范》有关规定,现公告如下: 将位于高平市旭照小区西山1巷10号(房屋所有权证号:房屋所有权证字第004193号)的不动产权利确定给任香兰,如有异议者,请在公告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2019年10月15日之前),以书面形式向高平市政务服务中心不动产登记交易中心窗口提出异议。逾期无异议的或异议不成立,本中心将予以登记。 联系电话:0356-5220202 特此公告
高平市不动产登记交易中心 2019年9月23日 |